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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卡应用系列知识之四:“转外就医”如何办理

审批流程 :
 
如所患疾病,因本地无法治疗,需转往上级医院进行治疗的,需在省级三甲医院(或省级专科医院)开具转院审批单和专家会诊记录,携带相关材料到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(繁荣路166号)二楼窗口或市医保局(诺睿德广场9号楼)三楼相关窗口办理
 
所需材料:
 
(1)转院审批单原件及复印件;
(2)专家会诊记录原件及复印件;
(3)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转外治疗身份确认证明(医保官网表格下载按要求复印或到医保局待遇审核窗口借取复印);
(4)医保卡;
(5)患者身份证。
 
审核通过后期限为3个月,如延长还需补办审批手续。办理转外就医期间,不能在异地划医保卡消费。 
 
目前具备开具转院审批单的定点医院:
 
吉大一院、吉大二院、中日联谊医院、吉大口腔、省人民医院、市中心医院、省肿瘤医院、市传染病医院、吉林省肝胆病医院、长春市儿童医院。
 
报销手续:
 
(1)身份证;
(2)医保卡;
(3)身份确认证明;
(4)转外审批单;
(5)专家会诊材料;
(6)住院票据;
(7)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(首页盖医院公章);
(8)住院费用明细(盖医院公章);
(9)如代办,提供代办人身份证,到医保个体业务经办服务大厅(繁荣路166号)二楼窗口或市医保局(诺睿德广场9号楼)三楼相关窗口办理核报相关待遇。